公告日期:2025-11-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5 年 11 月 17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9
第六章 党的组织、党建工作及文化建设工作......47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49
第八章 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5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7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6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6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67
第十三章 附则......68
附件一:发起人基本情况表......7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并由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11328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5,000,000 股,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华西证券
英文名称:Huaxi Securit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邮政编码:61009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5 亿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经营;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开展证券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一) 证券经纪;
(二) 证券投资咨询;
(三)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 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 证券自营;
(六) 证券资产管理;
(八) 融资融券;
(九) 代销金融产品;
(十) 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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