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25:30 股吧网页版
盈趣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监
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3 月 28 日,
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授 予相关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21 人变更为 916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
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19 万份;调整后,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965.3050 万份变更为 1,960.1150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5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