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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8:59:10 股吧网页版
润都股份: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是一家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型医药企业,主营业务为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注于心脑血管系统类、抗感染类、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麻醉类等治疗领域的特色产品生产二十余年,现已形成从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纵向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持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在客户的产品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各阶段工作中,积极为客户提供指标独特、质量优良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展望未来,我们将持续专注健康领域,践行“呵护人类健康,提升生命质量”的使命,坚守“正直诚信、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秉承“规范、专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全体员工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筑牢发展根基,致力于成为具有特色的国际知名企业。

二、坚持创新,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创新发展,组建了一支由化学合成、药物制剂
研发、临床试验研究等学术带头人引领的博士、硕士等高层次科研团队,并通过多年投入,建成了拥有业界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化研发中心;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研发中心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缓控释微丸胶囊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科研课题。同时,公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一流院校、国内外顶尖的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立足公司发展战略,聚焦行业前沿技术,开展多元化的研发合作模式,为加速新产品开发,满足客户研发、质量需求,发挥产业链优势,推动公司研发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和技术保障。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共拥有 61 个制剂(含制剂中间体)药品注册批件、34
个原料药产品,其中有 4 个国家重点新产品,累计拥有专利授权 232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0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6 项,外观设计专利 22 项),注册商标 389 项。
三、优化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也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致力于以高标准的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通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搭建透明化信息披露机制。秉承“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
始终以审慎态度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进主动性、自愿性信息披露,通过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沟通机制。公司构建了涵盖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年度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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