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永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下简称“职工董事”),王永超女士将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七名非职工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示,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01 日
附件:王永超女士简历
王永超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人事专员、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人事行政部经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2 年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
王永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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