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10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提升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需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伊戈尔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10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现逐项审议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的各项内容: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及其他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审批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上市地点
香港联交所主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行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
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监管规定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 H 股股份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上述发行境外上市股份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简称“超额或授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规模及是否授予整体协调人行使超额配售权等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行风险及投资者接受能力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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