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佛山市日升电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公司"),日升公司系由肖俊承和杨业恒共同出资组建,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4406001006320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日升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2005 年 12 月 26 日,日升公司名
称变更为佛山市伊戈尔电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有限公司")。伊戈尔有限公
司以 2007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在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0719208822U 的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992,875.00 元,折股份总数 98,992,875.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922)。
经过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为 392,205,291 元,股份
总数 392,205,291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年度合并范围变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变压器、电源类及灯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 LED 照明电源、景观灯电器箱、工业控制用变压器、新能源用变压器等。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决议批准
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金额重要性标准 100 万元
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标准 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10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或净利润对合并财务报表
相应项目的影响在 10%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金额占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5%以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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