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GLO2025SZ(法)字第 0117-1-2 号
致: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或“原法律意见书”)《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下称“《律师工作报告》”或“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鉴于发行人委托审计机构对发行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
了审计,且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下称“《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就发行人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下称“新增期间”)与本次发行相关法律
事项,本所根据发行人的最新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下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重复发表意见。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 7
第二节 正文 ...... 9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9
一、 《审核问询函》问题 1...... 9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之(2)...... 9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1 之(6)...... 21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1 之(9)...... 26
(四)《审核问询函》问题 1 之(10)...... 37
二、 《审核问询函》问题 2...... 43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2 之(3)...... 43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2 之(4)...... 54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2 之(5)...... 57
第二部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更新...... 58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9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9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59
四、 本次发行方案 ...... 62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63
六、 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63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65
八、 附属公司 ...... 65
九、 发行人的业务 ...... 66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66
十一、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73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87
十三、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00
十四、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00
十五、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01
十六、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01
十七、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101
十八、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02
十九、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02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07
二十一、 其他 ...... 107
二十二、 结论性意见 ...... 107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伊戈尔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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