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接受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伊戈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人,于广忠、何尔璇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
三、保荐人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四、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4
五、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六、保荐人和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 9
七、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12
一、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12
二、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12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3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13
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规性...... 14
三、本次发行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核查...... 21
四、公司的相关风险...... 22
五、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简要评价...... 26
六、本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国泰海通指定于广忠、何尔璇作为伊戈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代表人。
于广忠先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领域工作经验。曾负责或者参与了正业科技(300410)、英维克(002837)、伊戈尔(002922)、万兴科技(300624)等 IPO 项目,英维克(002837)并购重组业务,伊戈尔(002922)、泰晶科技(60373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于广忠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何尔璇女士,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负责或参与了安必平(688393)、康辰药业(603590)、立方制药(003020)、魅视科技(001229)、正业科技(300410)、英维克(002837)、百奥泰(688177)、华科泰、趣炫网络、中康资讯等企业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发行上市工作,高新兴(300098)2015 年及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康辰药业(603590)资产收购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金山环材(836202)、隆赋药业(870859)改制挂牌工作等。何尔璇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保荐人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协办人:林倩霓
林倩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曾参与陀曼智能、赤诚生物等 I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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