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8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90,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526,06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390,000 股,即以 266,136,0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66,136,066 股×0.05 元/股=13,306,803.3 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306,803.3 元÷266,526,066 股=0.0499268 元/股,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9268 元/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526,066 股扣
减已回购股本 390,000 股后的 266,136,0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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