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已届满离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列席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朱水宝,本科学历,会计专业。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
泉州金太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
福建美克休闲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泉州市双阳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福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21 年 2 月,
任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名臣健康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本人对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已将《2023 年度独立董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董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 ,作 为独立董事,本
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出席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 出席 未出席会议
1 1 0 0 1 否
2、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已按时列席
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本人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
任委员,按会议要求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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