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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舞弊风险的评估及相关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听取了致同所年审
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进度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审事项、工作机制等方面与致同所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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