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9 19:17:06 股吧网页版
蒙娜丽莎: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旗康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张旗康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旗康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旗康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张旗康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旗康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617,675股,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42,862股,辞任董事会秘书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张旗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旗康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徐育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育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徐育伟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57-81896639

2、传真:0757-81896639

3、邮箱:monalisazqb@163.com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三、备查文件

1、辞任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0 日

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育伟: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主要
工作经历:2008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公司法务员、证券法务部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蒙娜丽莎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徐育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