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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1:54:18 股吧网页版
金奥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以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1、治理机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三会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能够做到各司其职、规范协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战略发展、人员选聘、财务及内控审计、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方面相关事项的监督与审查,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细则,明确了相关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进一步完善了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发挥员工的潜能,努力为员工创造实现自我、充分展示个人能力的工作环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体系,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了人员招聘、录用、培养、考核、晋升、辞退等方面的管理和要求。

3、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明确了财务核算的原则、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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