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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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授予价格为 114.72 元/股,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6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6.1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黄亚英、杨之诚、于洪宇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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