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
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股。若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发生其他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2,877,53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12,877,53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66,740,795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股) 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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