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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6 20:17:11 股吧网页版
深南电路: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 月 16 日,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南
电路”)收到公司股东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的通知,中航产投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航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创”)转让(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航产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航科创将直接持有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与转让方均为中航工业控制的企业,受让方中航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航工业,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中航产投的母公司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航工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中航产投与中航科创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航产
投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转让给中航科创。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中航科创与转让方中航产投均为中航工业实际控制,中航科创和中航产投均为国有股东,本次协议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二)拟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方系深南电路股东之一,直接持有深南电路 1,393,792 股股份,占深南电路股份总数的 0.27%。转让方同意将其全部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并接受一切股东权利。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结合上述定价原则,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 1,393,792 股深南电路股份以 116.13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61,861,064.96 元(大写:壹亿陆仟壹佰捌拾陆万壹仟零陆拾肆元玖角陆分)。
2、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1)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
作为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前述保证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已付款项。

(2)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扣除保证金之后的剩余应付标的股份转让对价款。

(四)过渡期

1、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过户(即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2、本次股份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3、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所产生的一切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五)股份转让交割

1、标的股份从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手续完成即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

2、双方配合标的股份完成交割(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的转让文件、及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未履行或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非违约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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