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 5 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建国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8 人,代表股份 149,846,22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4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49,355,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88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490,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9 人,代表股份 8,840,13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34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490,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07%。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788,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4%;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
议案 2: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78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7%;
反对 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2,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反对 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5%;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
议案 3: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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