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要求,诚信、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倪宣明:男,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应用经济学博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私募基金与创业投资、数量金融、金融科技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出版论著五本。曾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2024 年 7 月已终止挂牌)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与工程管理系)副教授、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8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3 次,均是通过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表决。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阅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我对 2024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续两次 应列席 实际列
董事姓名 方式参 未亲自 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参加董 股东大 大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 会次数 数
议
倪宣明 6 1 5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组织召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参加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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