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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20:09:09 股吧网页版
3-1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詹梁钦和刘冀翱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詹梁钦和刘冀翱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詹梁钦、刘冀翱。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詹梁钦先生,会计硕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 8 年的投资
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北部湾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慧智微科创板 IPO 项目、英思特创业板 IPO 项目、呈和科技科创板 IPO 项目、
碧桂园地产长租私募债项目、碧桂园地产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冀翱先生,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 5 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
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北部湾港可转债项目、东阳光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中望软
件 IPO 项目、卧安机器人港股 IPO 项目、富程威 IPO 项目、星汉激光 IPO 项目
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刘冰恋女士,金融硕士。曾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的项目包括:至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慧智微科创板 IPO 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孟祥光、宁小波。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龙塘村

3、设立日期:2008 年 5 月 21 日

4、注册资本:31,736.0504 万元

5、法定代表人:程涌

6、联系方式:0755-26910253

7、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一)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的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 204,947 股,持股比例为 0.06%。上述主体持有发行人股份均遵从市场化原则,持股比例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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