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雪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新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简历
本人刘雪生,会计学硕士。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深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 投票情况
刘雪生 2 2 2 均为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2024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雪生 1 1 0 0
本人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每次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了解及提出建议等。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会议,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听取会计师及公司内控部门对审计安排、审计策略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的汇报,确保相关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利用出席会议、沟通交流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天数达 2 天。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此外,本人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积极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2024 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重点关注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认真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尹云云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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