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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06:03 股吧网页版
中新赛克: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成员如下:1、非独立董事:王新东先生(董事长)、凌东胜先生、伊恩江先生、陈外华先生、陈慧霞女士;2、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3、职工代表董事:王明意先生。以上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于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成柱先生自 2021 年 10 月 14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肖幼美女士
和乐宏伟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27 日止;周成
柱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13 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王新东先生、凌东胜先生、王明意先生、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王新东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肖幼美女士、乐宏伟先生、陈慧霞女士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肖幼美女士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伊恩江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周成柱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乐宏伟先生、肖幼美女士、陈外华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乐宏伟先生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明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聘任岳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陈献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李斌先生和陈献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斌 陈献伟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
家工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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