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14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
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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