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306,728.66元,母公司净利润639,610,987.94元;本报告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54,791,055.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1,678,212.9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现行总股本 1,298,394,2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24,598,554.2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四、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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