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提高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并提高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测算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港元等标的币种。
3.交易场所及工具:交易场所为境内及港澳地区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工具为外汇掉期。
4.交易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本额度范围内,单笔交易不超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交易无需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无需额外提供保证金。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本额度范围内,单笔交易不超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并提高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测
算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本额度范围内,单笔交易不超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交易无需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无需额外提供保证金。
3.交易品种及工具: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港元等标的币种;交易工具为外汇掉期。
4.交易场所:境内及港澳地区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7.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年度审批额度内负责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过程中,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实际锁定价格与公司预期价格不一致,使公司达不到预期收益。
2.流动性风险:公司交易开展后,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时间交割,相比于货币资金活期存款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4.信用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建立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及授权审批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在方案设定价格区间内锁定外汇掉期交易收益与外汇存款收益相结合,并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风险监控,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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