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2,661,14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查<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市国资委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佛国资规划〔2023〕16 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有关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三)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8月 1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告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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