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海鹏)
本人王海鹏,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海鹏,中国国籍,1969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历任国营华兴电子机器厂计划员、兰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业务部长、甘肃广合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北京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人。2021 年 6月至今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表决,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参加。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谨慎的审阅,对报告期内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均发表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全部 4 次会议,审慎审议并通过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预计、实施液体奶生产线提质增效技改建设项目、股权及资产划转等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全部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 1 次会议,对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形成明确同意提名的审查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以上会议均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会前,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前述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进行审查和审阅,就会议拟审议议案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进行询问、沟通。本人对报告期内前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于 2024年1月15日,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审计委员沟通会”,就审计计划的执行、审计关注的重要风险分析及审计时间表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2024 年 4 月 25日,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完成情况报告与公司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项沟通会,听取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审计机构聘用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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