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前一年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审核报告。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有关重要风险的分析、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表、人员安排、对舞弊风险的认识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大信在前一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