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
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
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仍节余募集资金 745.05 万元,其中,仅有少量尾款 54.06 万元待支付。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将剩余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745.05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89)。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 万吨有机
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包括:(1)对子项目“年产 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进行搬迁;(2)对子项目“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优化工艺、原料选型,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同时,由于子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亦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90)。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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