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集泰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 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32,715,37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88.7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0,754,716.98 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0,486.2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374,785.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专户余额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 平安银行广州科学 15008336747371 7,450,517.84
有限公司 城科技支行
广州从化兆舜新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黄埔 38830188000082456 0
大道西支行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账户:38830188000082456)已于 2024年 5 月 27 日销户。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 745.05
万元,其中,仅有少量尾款 54.06 万元待支付。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方便账户管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综合公司 2023 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累计 2,426.41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8.75%,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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