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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6 15:32:38 股吧网页版
集泰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审部依法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人员组成、职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详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保持工作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内审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负责内审部的全面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内部审计人员对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五)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六)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七)内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十条 为确保内审部全面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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