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
期一)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
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3.00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
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
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 √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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