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王丹舟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独立董事共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会议决议》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丹舟________________ 张 翼________________
付 宇______________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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