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控制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对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召集、通知、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和决议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及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各委员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技能和经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内部管理工作,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公司管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现董事会决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各高级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为本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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