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监事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本管理办法等。
(五)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相关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
避表决。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的具体事项。
(九)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
德生科技(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将从中筛选出最终名单。所有参与对象均需在德生科技(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的总额上限为773.3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所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
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德生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745,6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20 元/股、最低价为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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