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6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小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小英女士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持有公司35,894,679股股份的刘小英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15个交易日届满次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5,9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51,9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12,527,88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小英 持股5%以上股东 35,894,679 8.6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减 持 原 因:因个人资金需求
、 股 份 来 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 、减 持 方 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 减 持 期 间: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15个交易日届满次日起的3个月内
(即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进行减持
、 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527,889股(含)(若此期间
与 股 份 比 例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3%(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75,9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51,9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
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自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
份限售事项,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如低于发行价,出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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