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6 17:47:05 股吧网页版
大博医疗: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核,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王书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伟先生、魏志华先生、范薇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魏志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7 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志雄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医学学士学位,
骨科副主任医师,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1996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
林志雄在厦门中山医院任骨科主治医生。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前往日本
国立千叶大学骨科研究室进修并获得日本国立千叶大学医学部博士入学资格。
2004 年 6 月回国后创立厦门大博颖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4 年 8 月至今历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林志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6,203,902 股股票,通过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97,124,098 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8%。林志雄先生与林志军先生为同胞兄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军先生与王书林女士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林志雄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林志雄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