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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19:19:08 股吧网页版
大博医疗:监事会关于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17 日作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共计 62.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23.39 元/份。

(二)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包括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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