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2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领取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
2)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所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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