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1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 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3,375,312.82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900,118,956.18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以 “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75,904,539.55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
民币 126,881,200.00 元;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
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0,797,345.92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1,455,131.04 元,理财产品收益 87,465,526.2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8,225,993.63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4,046,006.25 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8,665,988.8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88,515,091.2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 管 理制度》
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此制度分别于 2022 年 4 月、2023 年 12 月
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 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便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 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医药生产基地建设(已结项)
2.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已
结项)
3.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项目(已结项)
哈尔滨香坊支行 08051201040031710 4.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
5.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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