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
弃权票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经理的任职资格及履历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四)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经理的任职资格及履历,认为其符合担任职务的资格。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在任职后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 天,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查,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作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并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事项,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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