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曾任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石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1
年 2 月至今任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温州中灵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8 月至今任乐清升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乐清星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温州电光丰裕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
至今任乐清启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12 月 16 日因届
满离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 2 次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证券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了解公司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进展,同时,利用自
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查,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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