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5 年 5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926.24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40 元/股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6.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6.24 万股,约占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538,664,863 股的 1.72%。
3、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1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5、限售期及解限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授予价格:11.40 元/股
自《激励计划》公告至授予期间,公司未进行权益分派,授予相关参数无需调整。
7、授予日:2025 年 5 月 9 日
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限售期 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限售期 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