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4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4月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说明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期间,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其中1人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经核查公司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的具体交易情况,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系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内幕信息知情人外的激励对象
自查期间,除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共有403名激励对象存在股份变动情况(前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导致的股份类型变动)。经核查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的具体交易情况,主要系激励对象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而进行的操作,及前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导致的股份类型变动,不存在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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