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京能热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合群 联系电话:021-52523118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炜罡 联系电话:010-565131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次,2024 年 1 月使用完毕,2024 年 4
月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 次,其余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次,其余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学习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
披露工作评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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