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福云)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福云,独立董事,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
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6 月,历
任山东君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 6 年内股东 3
会议次数 大会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议
6 6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本
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对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2023 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
化管理工作、开展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核定兑现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作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