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仝德良)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仝德良,独立董事,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工学硕
士,教授级高工,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9 月至 2023年 10 月,任职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担任主任工程师;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 6 年内股东 3
会议次数 大会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议
6 6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6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 6 次,对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
告、2024 年风险评估报告、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加强法治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制定《合规管理办法》、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作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对京能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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