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31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科力
尔”)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
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
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报价剔除规则、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8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8日(T日),其中,网下
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
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
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
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
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7年8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二、中止发行的安排”。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
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
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
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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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