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30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KELI MOTOR CO.,LTD.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 4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2 6 8 号 )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 1)本次发行不超过 2,200 万股,其中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数量不
超过 942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
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
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 2)预计实际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为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公司承担公开发行新股的承销费,
参与存量股公开发售的股东自行承担存量股发售的承销费,其他
发行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3)若涉及公开发售股份,由本公司符合发售条件的股东按发
行前的持股比例公开发售相应数量的股份,各自最终转让数量将
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 4)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与发行新股的价格相同。
(由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董事聂葆生、聂鹏举、唐毅,高级管理人员李伟、
唐新荣、汪存兵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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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十。
(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在前述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则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发行人监事刘中国、蒋耀钢、王煜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十。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则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发行人股东永州市科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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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在前述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则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发行人其他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 1)发行人股东肖守峰、唐楚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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