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5-10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94 元/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 11 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回购当日总股本的 0.02%,成交价为 13.13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96.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 20.94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5-109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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