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0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88.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0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人员 13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提出续聘建议,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在以往聘任期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指引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开展了对公司多项事务的审计、核查与鉴证工作:
1、财务及内控审计: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了全面审计。
2、资金情况审查: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鉴证;针对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审计作业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组建专业审计团队,通过审阅文件、核对账目、访谈人员等一系列审计程序,对获取的证据进行分析。基于上述审计工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给出如下结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维持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据此,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项目推进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项目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沟通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与舞弊测试及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过程充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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